《說文解字》信息詳情

卷一二 • 曲部

基本信息

字頭:
卷號: 卷一二
部首:

切語讀音

大徐本: 丘壬切
段注本: 丘玉切
備註: 此處所謂「讀音」係指歷代儒生傳承經學時所使用的讀書音(即所謂「字音」,而非「語音」),綠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相同,黃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相同但所採用之切語上下字微異,橙色字體表示其音類與《廣韻》不同但實際音值並無不同(注:音值之判定則以有經學師承的讀書音為標準),紅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不同。

大徐本信息

原文: 手寫字,象器曲受物之形。或說曲,蠶薄也。凡曲之屬皆从曲。手寫字,古文曲。(丘壬切)
書影:

說文解字(大徐本) 曲部.卷一二下.頁8.右

曲部.卷一二下.頁8.右

段注本信息

原文: 曲,象器曲受物之形也。匚象方器受物之形、側視之。曲象圜其中受物之形、正視之。引申之爲凡委曲之稱。不直曰曲。詩曰。子髮曲局。又曰。亂我心曲。箋云。心曲、心之委曲也。又樂章爲曲。謂音宛曲而成章也。周語曰、士獻詩。瞽獻曲。韋云。曲、樂曲也。毛詩傳曰。曲合樂曰歌。徒歌曰謠。韓詩曰。有章曲曰歌。無章曲曰謠。按曲合樂者、合於樂器也。行葦傳曰。歌者、比於琴瑟也。卽曲合樂曰歌也。區玉切。三部。凡曲之屬皆从曲。或說曲、蠶薄也。曲見月令、方言、漢書周勃傳。詳艸部薄下。其物以萑葦爲之。七月傳曰。豫畜萑葦。可以爲曲也。其字俗作䒼。又作筁。▙,古文曲。小徐無。
書影:

說文解字(段注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