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說文解字》信息詳情

卷九 • 而部

基本信息

字頭:
卷號: 卷九
部首:

切語讀音

大徐本: 如之切
段注本: 如之切
備註: 此處所謂「讀音」係指歷代儒生傳承經學時所使用的讀書音(即所謂「字音」,而非「語音」),綠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相同,黃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相同但所採用之切語上下字微異,橙色字體表示其音類與《廣韻》不同但實際音值並無不同(注:音值之判定則以有經學師承的讀書音為標準),紅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不同。

大徐本信息

原文: 手寫字,頰毛也。象毛之形。《周禮》曰:「作其鱗之而。」凡而之屬皆从而。臣鉉等曰:「今俗別作髵,非是。」(如之切)
書影:

說文解字(大徐本) 冄部.卷九下.頁5.左

冄部.卷九下.頁5.左

段注本信息

原文: 而,須也。象形。各本作頰毛也、象毛之形。今正。頰毛者、須部所謂?須之類耳。禮運正義引說文曰。而、須也。須謂頤下之毛。象形字也。知唐初本須篆下頤毛也。而篆下云須也。二篆相爲轉注。其象形、則首畫象鼻耑。次象人中。次象口上之頾。次象承漿及頤下者。葢而爲口上口下之總名。分之則口上爲頾。口下爲須。須本頤下之專偁。頾與承漿與頰?皆得偁須。是以而之訓曰須也象形。引伸假借之爲語䛐。或在發端。或在句中。或在句末。或可釋爲然。或可釋爲如。或可釋爲汝。或釋爲能者、古音能與而同。叚而爲能。亦叚耐爲能。如之切。一部。周禮曰。作其鱗之而。𦒱工記梓人文。鄭云。之而、頰𩑔也。戴先生云。鱗屬頰側上出者曰之。下者曰而。此以人體之偁施於物也。按顧氏玉篇以而部次於毛毳冄之後。角皮之前。則其意訓而爲獸毛。絕非許意。凡而之屬皆从而。
書影:

說文解字(段注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