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說文解字》信息詳情

卷九 • 鬼部

基本信息

字頭:
卷號: 卷九
部首:

切語讀音

大徐本: 居偉切
段注本: 居偉切
備註: 此處所謂「讀音」係指歷代儒生傳承經學時所使用的讀書音(即所謂「字音」,而非「語音」),綠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相同,黃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相同但所採用之切語上下字微異,橙色字體表示其音類與《廣韻》不同但實際音值並無不同(注:音值之判定則以有經學師承的讀書音為標準),紅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不同。

大徐本信息

原文: 手寫字,人所歸為手寫字。从人,象手寫字頭。手寫字陰气賊害,从厶。凡手寫字之屬皆从手寫字手寫字,古文从示。(居偉切)
書影:

說文解字(大徐本) 鬼部.卷九上.頁7.右

鬼部.卷九上.頁7.右

段注本信息

原文: 鬼,人所歸爲鬼。以曡韵爲訓。釋言曰。鬼之爲言歸也。郭注引尸子。古者謂死人爲歸人。左傳。子產曰。鬼有所歸。乃不爲厲。禮運曰。䰟氣歸於天。形魄歸於地。从儿、?象鬼頭。自儿而歸於鬼也。从厶。二字今補。厶讀如私。鬼陰气賊害、故从厶。陰當作侌。此說从厶之意也。神陽鬼陰。陽公陰私。居偉切。十五部。凡鬼之屬皆从鬼。𩲚,古文从示。
書影:

說文解字(段注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