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說文解字》信息詳情

卷八 • 尾部

基本信息

字頭:
卷號: 卷八
部首:

切語讀音

大徐本: 無斐切
段注本: 無斐切
備註: 此處所謂「讀音」係指歷代儒生傳承經學時所使用的讀書音(即所謂「字音」,而非「語音」),綠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相同,黃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相同但所採用之切語上下字微異,橙色字體表示其音類與《廣韻》不同但實際音值並無不同(注:音值之判定則以有經學師承的讀書音為標準),紅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不同。

大徐本信息

原文: 手寫字,微也。从到毛在尸後。古人或飾系尾,西南夷亦然。凡尾之屬皆从尾。今隸變作尾。(無斐切)
書影:

說文解字(大徐本) 尾部.卷八下.頁1.右

尾部.卷八下.頁1.右

段注本信息

原文: 尾,微也。微當作𢼸。𢼸、細也。此以㬪韵爲訓。如門捫也、戸護也之例。方言曰。尾、盡也。尾、梢也。引伸訓爲後。如晉語歲之二七。其靡有微兮。古亦叚微爲尾。从到毛在𡰣後。到者、今之倒字。無斐切。十五部。今隷變作尾。古人或飾系尾。未聞。鄭說韍曰。古者佃、漁而食之。衣其皮。先知蔽前。後知蔽後。後王易之以布帛。而獨存其蔽前者。不忘本也。按蔽後卽或飾系尾之說也。西南夷皆然。後漢書西南夷列傳曰。槃瓠之後。好五色衣服。製裁皆有尾形。按尾爲禽獸之尾。此甚易解耳。而許必以尾系之人者、以其字從尸。人可言尸。禽獸不得言尸也。凡全書內嚴人物之辨每如此。人飾系尾。而禽蓋似之。許意如是。凡尾之屬皆从尾。
書影:

說文解字(段注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