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說文解字》信息詳情

卷五 • 工部

基本信息

字頭:
卷號: 卷五
部首:

切語讀音

大徐本: 古紅切
段注本: 古紅切
備註: 此處所謂「讀音」係指歷代儒生傳承經學時所使用的讀書音(即所謂「字音」,而非「語音」),綠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相同,黃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相同但所採用之切語上下字微異,橙色字體表示其音類與《廣韻》不同但實際音值並無不同(注:音值之判定則以有經學師承的讀書音為標準),紅色字體表示其發音與《廣韻》完全不同。

大徐本信息

原文: 手寫字,巧飾也。象人有規矩也。與巫同意。凡工之屬皆从工。手寫字,古文工,从彡。徐鍇曰:「為巧必遵規矩法度然後為工,否則目巧也。巫事無形,失在於詭,亦當遵規矩,故曰:『與巫同意。』」(古紅切)
書影:

說文解字(大徐本) 工部.卷五上.頁4.左

工部.卷五上.頁4.左

段注本信息

原文: 工,巧飾也。飾拭古今字。又部曰。㕞、飾也。巾部曰。飾、㕞也。聿部曰。𦘔、聿飾也。彡部曰。彡、毛飾畫文也。皆今之拭字也。此云巧飾也者。依古文作?爲訓。彡者飾畫文。巧飾者、謂如㡪人施廣領大袖以仰涂而領袖不污是也。惟孰於規榘乃能如是。引伸之凡善其事曰工。見小雅毛傳。象人有規榘。直中繩。二平中準。是規榘也。與巫同意。?有規榘。而彡象其善飾。?事無形。亦有規榘。而?象其㒳褎。故曰同意。凡言某與某同意者。皆謂字形之意有相似者。古紅切。九部。凡工之屬皆从工。𢒄,古文工从彡。
書影:

說文解字(段注本)